吐峥嵘之高论,开浩荡之奇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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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杨景媛不用承担任何责任,那正义在哪里?

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。

这句话是对中国人自古以来朴素正义观念的概括。

对于杨景媛起诉肖明瑫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案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二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同时,武汉大学也发布公告,称“本着充分尊重司法判决的原则,结合调查复核情况,决定撤销肖某瑫记过处分”。

至此,不管是法院还是学校,总算还了肖明瑫一个清白。

但目前来看,杨景媛没有受到任何处罚,也没有承担任何责任。

看一看杨景媛的所作所为,先是2023年10月在微信公众号发文,指控肖明瑫在图书馆自习期间对自己性骚扰。

经过网络发酵后,肖明瑫全家遭遇网暴,生活受到严重影响。

此后,杨景媛又陆续在网上发文称,就是故意冤枉肖明瑫,让他身败名裂,并扬言要把肖明瑫的母亲送进监狱……

这样的所作所为,是不是属于诬告陷害?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?

我想,对于每一个拥有朴素正义观念的人来说,心中的答案是基本一致的。

当然了,杨景媛对肖明瑫的所作所为,究竟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,承担什么的责任,最后都需要经过法院确定,只是这又是一个耗时漫长的过程。

最后我想说的是:

如果诬告陷害别人,最后却逍遥法外,不用承担任何责任,这样只会让世上的正义之士寒心。

往大了说,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,如果诬告陷害他人不用付出代价,不会受到惩罚,那必然会有更多心术不正的人看到这些事件后,受到启发或者鼓励,正在酝酿或者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。

最终的结果就是诬告陷害成风,人人自危,你我皆有可能被诬告陷害。不管你是无关紧要的小人物,还是位高权重的大人物,轻则声誉扫地,重则身陷囹圄,甚至丢掉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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